|
陳琦聰律師律師簡介 陳琦聰律師,男,1969年9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E类人才,企业合规师(高级)。政协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特邀监督员。海南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海南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海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刑专委重大复杂疑难及新型犯罪研究小组组长。海南省律协海口工作站站务顾问。海南海地律師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601201110600815。
教育背景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海南大學經濟學院企業管理專業學習,畢業並獲得經濟學士學位; 2001年9月至2002年9月,清華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班學習; 2009年6月至2011年12月,海南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班,並獲得法律碩士學位。
工作經曆 自大學畢業以來,先後在海南省紀委省監察廳調查研究室、政策法規調研室、宣傳教育室工作,並先後擔任海南省委巡視二組副處級巡視員,海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綜合室副主任、海南省委巡視辦公室正處級巡視員、海南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處級巡視專員。在1994年至1999年期間,兼任中共海南省紀委主辦的全國公開發行刊物《大特區黨風》雜志記者、編輯,在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期間,擔任海南省監察廳公職律師。在海南省紀委機關、監察機關工作期間,曾參與辦理部分大案要案。 自2016年成爲專職律師執業以來,先後擔任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海南省糧食與物資儲備局、東方市人民政府、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文昌市政府辦、昌江黎族自治縣民政局、昌江黎族自治縣叉河鎮政府、東方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樂東黎族自治縣市場監督局、三亞市崖州區稅務局、白沙黎族自治縣稅務局、海口環境科學研究院、樂東縣人民醫院等政府及部門、單位法律顧問,並成功代理多起刑事、民商事訴訟、行政訴訟領域重大、疑難案件。 代理的案件主要有: 原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副廳級幹部唐某智受賄案、海南省吊羅山林業局原局長李某受賄案、昌江縣原人大主任郭某理受賄案、屯昌縣原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林某偉受賄案、昌江縣原國土環境資源局李某僞造國家機關印章案、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儋州建洋石材開采有限公司非法采礦罪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陳某涉嫌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案、楊某明涉嫌職務侵占罪案、陳某販賣毒品案、定安縣莫某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張某六涉嫌故意傷害、開設賭場、參加黑社會組織罪案、蒙某任故意傷害致他人死亡案、何某生涉嫌詐騙罪案,瓊海佳誠置業有限公司訴海南省政府、瓊海市政府土地糾紛案廖某訴昌江縣政府土地糾紛案、豹某訴唐村村委會土地糾紛案、蒙某訴昌江叉河鎮政府案,海南元門城堡酒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訴海南心悅養怡健康産業有限責任公司合同糾紛案,階梯項目咨詢有限公司訴樂東縣人民醫院合同糾紛案,等等。 陳琦聰律師专注于刑事领域、民商事等领域,积累了一定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
獲得榮譽 2020年度、2021年度,被昌江縣司法局評爲:優秀村(居)法律顧問。 2020年度、2023年度,被中共海南省律師行業協會黨委授予:優秀共産黨員。 多次被所在律師事務所評爲優秀律師。
|